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 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3.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 省外进粤企业要求 4.1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 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7.1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设计批复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电压等级为110kV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设计业绩。 注: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设计批复中的一项。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