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选定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者,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选定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者;
2.2项目编号:新凤财采【2015】TP026号
2.2项目地点:本幼儿园位于凤泉区南张门小学校内 2.3招标范围:凤泉区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者;
2.4经营期限: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名下有正在运行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资质五年(含)以上或市级上级上类幼儿园等级,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办园成果。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3投标人办园期间无违法办学记录及年检不合格情况(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有效),法人必须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自身具有一定的学前教育管理经验,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教学业绩。
3.4投标人提供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要求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投标人需提供有银行出具的不少于50万现金流量票据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实际承办人,不得挂靠投标,中标后也不得转让,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8月4日 至 2015年 8月 6日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8 :00,在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递交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2 日 9 :00 ,
地点: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503433439 电话:18224587770 0373-3716678
新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8月 4 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