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地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 “甲方”)就 工程路灯维护 新能源设备销售,及维护保养项目(项目编号:XJCG-2026-048)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甲方相关招标管理规定,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评审内容涵盖投标单位资质、技术方案、服务能力、报价合理性等核心维度),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贵公司(北京鸿发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唯一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北京鸿发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7DPNMK4J
联系人:李政勇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4号楼7层802
联系电话:135123xxxx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涵盖工程路灯维护、新能源设备销售、新能源设备维护保养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工程路灯维护服务
路灯日常巡检:负责甲方管辖区域内所有市政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公共休闲区域路灯的日常巡检工作,实行“每日巡查、每周汇总、每月通报”制度,重点排查路灯不亮、线路短路、灯杆倾斜损坏、灯罩破损等各类问题,详细记录巡检情况并建立规范巡检台账,确保巡检覆盖率达到100%,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因路灯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故障维修处置:提供7×24小时路灯故障应急维修服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市区范围内2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郊区范围内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及时更换损坏灯泡、镇流器、线路、灯罩等零部件,确保维修工作高效完成,路灯恢复正常照明,维修合格率达到98%以上,维修完成后24小时内回访确认,保障维修质量。
定期养护维护:按照季度养护、年度大修的标准,对路灯进行全面清洁、除锈、加固等养护工作,重点检查灯杆垂直度、线路绝缘性、接地安全性,对老化、破损的零部件进行提前更换,对线路进行梳理整理,延长路灯使用寿命,保障市政照明质量与公共安全,每年度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报告,详细说明养护情况及设备运行状态。
(二)新能源设备销售
新能源设备供应: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及项目规划,供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环保标准及甲方技术要求的新能源设备,具体包括高效太阳能路灯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23%)、大容量储能电池(循环使用寿命不低于2000次)、智能充电桩(支持快充、慢充双模式)、高效光伏逆变器等核心产品,所有设备均需提供正规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及质量保修凭证,确保设备质量合格、性能稳定、节能环保。
设备交付验收:负责新能源设备的全程运输、安全装卸及现场交付工作,制定详细的交付计划,提前与甲方沟通交付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配合甲方组织专业人员完成设备验收工作,严格核对设备型号、数量、规格、参数及相关凭证,确保交付设备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办理正式交付手续,同步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等相关技术资料。
(三)新能源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日常运维:负责所销售新能源设备的全周期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每月巡检、每季度调试、每半年校准”制度,定期对太阳能组件进行清洁、除尘,检查储能电池充放电状态,调试充电桩运行参数,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建立设备运行台账,及时发现并处理轻微故障,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故障维修保障:建立专业的新能源设备运维团队,配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及备件,提供7×24小时故障维修服务,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负责设备拆解、零部件更换、系统调试等全流程维修工作,保障设备快速恢复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停机时间,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日常使用需求,维修完成后提供维修报告。
技术支持服务: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新能源设备操作培训、技术咨询及指导服务,每半年组织1次集中培训,覆盖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讲解设备操作流程、日常维护技巧、常见故障处理方法等内容;设立专属技术咨询热线,及时解答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类疑问,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管理台账,提升甲方工作人员对设备的操作与管理能力。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 1400.00 万元(大写:壹仟肆佰万元整)。该金额为固定总价,包含工程路灯维护费、新能源设备采购费、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费、人员服务费、税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追加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采用“季度结算+年度终审”模式,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贵公司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为 1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若贵公司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可优先参与本项目后续服务的招标工作。服务期间,贵公司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双方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保障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其他事项
请贵公司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文件副本、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初稿)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甲方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1399876xxxx,对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大厦8层802室,对接时间:工作日9:00-12:00、15:30-18:00,逾期未对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70万元整),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具体缴纳方式、缴纳时限及保证金退还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明确写入正式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贵公司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相关约定,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新疆地区城市管理局
2026 年 4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