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地会教堂修缮项目已由镇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镇政服备〔2026〕5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镇江市润州区伯先路历史文化街区内,伯先路东侧,小街 41 号伯先路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
3.2 工程规模:该建筑占地面积 339.6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18.86 平方米
3.3 工程估算价:459.99 万元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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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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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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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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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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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S202604193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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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会教堂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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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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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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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省级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上岗证书且同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9)在投标截止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0)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自 2024 年 4 月28日以来(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倒推 2 年),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5 年 4 月28 日以来(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倒推 1 年),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 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3 其他要求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80000 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4.3.3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3.4 差额履约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 10%。
5.评标入围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入围在初步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1 评标入围条件:初步评审合格及满足评标入围条件。
5.2 评标入围方法(适用于综合评估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3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5.4 评标结束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60 分,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商务部分 22 分。
6.1 投标报价(60分)
6.1.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后平均;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平均;<4 家时次低报价为 A)。评标基准价 = A×K,K 值随机抽取,取值 95%、96%、97%、98%。
6.12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60分,每偏高 1% 扣 0.9 分,每偏低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按插入法计算。
6.1.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评标结束后,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质疑、投诉、复议等改变。
6.2 施工组织设计(18 分)
6.2.1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6.2.3发布单位: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