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就雷坛河兰州七里河区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委托甘肃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招标代理工作,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招标流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排序,公示期内无异议,且已报招标人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现确定本项目中标单位,将中标结果正式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参与主体信息
1. 招标人:甘肃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826MA71A56L59
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R7L9X2K
代理项目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1396412xxxx
3. 项目名称:雷坛河兰州七里河区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
4. 项目编号:GSSL-FB-2024-031
二、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甘肃中辰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500396079690A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5234xxxx
本次中标项目为2026年度水利内河疏浚专业分包作业,涵盖主体疏浚施工、淤泥环保处置、配套防护修复、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四大核心板块,施工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雷坛河兰州七里河区段(桩号K8+000至K22+000),设计河道疏浚总长度14km,总疏浚工程量约110万立方米,具体施工内容及规范要求均严格遵照2026年度项目施工图纸、国家水利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执行,详情如下:
(一)河道主体疏浚工程施工
1.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断面及技术要求,完成对应桩号范围内的河道底泥清淤、航道断面扩挖、河道边坡修整作业,清除河道内淤积底泥、建筑垃圾、水生阻水障碍物、废弃构筑物等,确保疏浚后河道达到设计底高程、底宽、边坡比(1:3)技术指标,满足河道行洪排涝、城市内河生态调蓄核心功能要求。
2. 施工须严格遵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技术规范》SL/T801-2020国家及行业标准,采用环保型疏浚设备施工,严控超挖、欠挖问题,疏浚断面欠挖厚度不得大于10cm,超挖厚度不得大于20cm,边坡平整度偏差控制在±15cm以内。
3. 负责施工区域内临时围堰的修筑、维护与拆除,施工期排水导水作业,保障施工期间河道正常导流及周边水系稳定,严禁施工行为影响河道正常行洪功能。
(二)淤泥环保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1. 负责清淤底泥的全流程合规处置,完成淤泥场内转运、脱水固结、无害化检测、合规外运处置全流程作业,严禁底泥随意堆放、偷排漏排,杜绝二次水体、土壤污染。
2. 严格执行《甘肃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及兰州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脱水后淤泥含水率需控制在60%以内,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后,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绿化覆土、工程回填等),无法资源化的淤泥须转运至合规消纳场处置,全程留存转运、处置台账,接受甲方及监管部门全过程核查。
3. 负责施工期环保管控,设置施工区域围挡、降尘降噪设施、水体防污染措施,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确保施工符合环保验收标准。
(三)河道配套防护与生态修复工程
1. 完成疏浚后的河道边坡修整与生态防护作业,对清淤后的河道岸坡进行整形加固,按设计要求实施生态护岸、草皮护坡、固土植物种植,保障河道岸坡稳定性,防止水土流失。
2. 负责施工便道的修建、维护与竣工后原貌恢复,施工临时设施的搭建与拆除,施工完成后对河道沿线、施工区域进行场地平整、环境恢复,做到工完场清。
3. 配合甲方完成河道生态修复配套作业,包括生态护底、水生植物种植区域基底整理等,保障城市内河生态系统完整性。
(四)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与竣工交付
1. 组建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要求的项目管理团队与专业作业班组,配备持证上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 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自检、工序报验,配合甲方、监理单位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全过程质量检测、隐蔽工程验收,留存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影像资料。
3. 负责施工期防汛度汛保障,编制专项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与队伍,服从甲方及当地水利主管部门的防汛调度指令。
4. 项目竣工后,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整编、竣工图绘制,配合甲方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竣工验收,承担验收整改相关费用与作业。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984.56万元(大写:贰仟玖佰捌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
该金额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费、淤泥处置费、设备租赁费、材料费、临时工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员劳务费、管理费、检测费、竣工验收费、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配套服务等全部费用,无其他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方式、付款节点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专业分包合同约定执行。
四、施工工期
本项目中标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以2026年度双方正式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之日起计算,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同期。其中主体河道疏浚工程须在开工后8个月内完成并具备河道行洪条件,剩余工期专项完成生态配套施工、竣工资料整编、竣工验收等全部收尾工作。
五、其他事项
1. 请中标单位于本公示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分别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接合同签订及后续进场筹备事宜。招标人对接人:张磊,联系电话:1350531xxxx,对接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甘肃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6楼合约部;招标代理对接人:李雯,联系电话:0531-87965218。
2. 中标单位需在正式分包合同签订前,按招标人要求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149.228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退还条件及时间节点,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明确约定。
3. 本中标结果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标单位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公示各项约定,严禁擅自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若中标单位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4. 本项目招标及中标相关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单位共同协商,在正式专业分包合同中逐一明确。
5.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6日)
异议受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甘肃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