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
藏昌都5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
施工工程及部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705_10096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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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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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昌都市中核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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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
7
5日
招标编号:0706-18400002N025
受买方委托对中核汇能
藏昌都50MWp光伏发电项目建
施工工程及部分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20
7
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昌都市中核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
施工工程及全部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主变、箱变)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位于昌都市八宿县索那村,中心点坐标为
纬40°40′41″,东经97°02′18″,本工程距离东
侧昌都市直线距离约55km。场址区南侧有S303省道通过,交通条件便利。本工程设计总容量为50MWp,电站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新建35kV开关站及50MWp光伏区全部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主变、箱变)及建
施工工程。
投标方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所有辅助工程及现场协调工作;设备
装与调试,包括消防系统、防雷接地检测;并网调试及并网验收工作;光伏电站
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生产移交;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缺陷、故障处理相关服务等。
征租地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包括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协调,与村委会及村民边界、地类、面积确定,解决发生阻工、上访等事宜。
征租地合同款由招标方负责,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范围之内。
1.3 工期
工期:2019年5
31日前全部并网。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同
应具备有效的
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①具有近三年(2015至今)3个5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合同范围须包括光伏场区施工);
②具有高
拔地区(
拔3500m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合同范围须包括光伏场区施工);
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5)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并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7)近三年(2015-2017)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2015-2017)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
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
做废标处理。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1.6 招标文件的购买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
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
间:20
7
5日至20
7
12日(节假日除外)
9:00至11:00,
14:00至16:00(
京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