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80704
1、 本招标项目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为项目采购【20180627】-1936号的文件批准招标,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后2个
内供货,交货地点为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室;
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为准;
采购预算:316.145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5)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6)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7)近年(2017年)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
(8)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12)如经销商参与投标,需另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
(13)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为技术参数中加*号项产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
间:20
7
5日至20
7
1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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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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