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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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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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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CXCM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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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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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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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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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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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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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长兴江南大道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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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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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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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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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69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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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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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切割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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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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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长兴江南大道1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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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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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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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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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二区2#理料工场旁扩建型钢切割加工中心(含原有厕所拆除和重建)。厂房主尺寸95m×63m(轴线尺寸),建筑面积5597㎡。新建1座10/0.4kV预装配箱式变电站,车间主厂房新增1台25t桥式起重机,3台5t半门式起重机,4台起重设备及公用设备、型钢切割流水线基础、肋骨冷弯机设备基础等工艺及公用设备基础、设备预埋件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型钢切割加工中心为两跨车间,跨度分别为15m和48m。车间结构形式为钢结构排架,附贴外场厕所的结构形式为现浇混凝土框架,车间建筑高度为22.225m。 施工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动力、消防、暖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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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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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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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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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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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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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5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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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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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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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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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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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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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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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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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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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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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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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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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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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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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近5年具有已竣工的单跨跨度不低于30m的钢结构工业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上述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分工中承担施工承包任务); 备注: 1)上述涉及近5年均为:2021年1月至开标前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则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部委的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号,房建市政项目的本市类似业绩的竣工状态的査询结果应为已完成竣工验收或合同已完工,如为非本市项目相关数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数据等级应为A级或B级。 3)如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跨度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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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一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一级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1.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本企业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 2.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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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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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应在2个及以下。 2.联合体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盖章,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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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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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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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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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1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1月16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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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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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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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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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昌峰、郭宁宁、任新地、霍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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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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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1812698、1580193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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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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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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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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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B区二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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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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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2026年02月10日 10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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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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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B区二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电子大屏)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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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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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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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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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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