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针焦装置——除焦系统电动顶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DLZB.COM_20180622_100903098
锦州石化公司针焦装置——除焦系统电动顶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8-QT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针焦装置——除焦系统电动顶驱招标人为中国石油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针焦装置——除焦系统电动顶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针焦装置——除焦系统电动顶驱。
2.2 设备用途:针焦水力除焦系统风动水龙头升级为电动顶驱。
2.3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两台电动顶驱(每台含配套的电机、变频柜及移动电缆和护套等)。
2.4采购设备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须满足以下标准: GB 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H/T3521-2007《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GB/50131-2007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B/T5000-2007《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并且满足能与在用其他相关设备正常
装连接,达到无泄漏、高效除焦。
2.5 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具体交货地点以需方通知为准)。
2.6 交 货 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4个
。
2.7 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90%,质量保证金10%自
装正常投用之日起保留一年。
2.8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到厂价)。
2.9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售后服务:4小
内响应,最迟48小
内服务人员到现场;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用后12个
或交货后18个
,以先到者为准。
2.10 最高投标限价: 70万元人民币 。
2.11 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必须同
满足以下几点:
2.11.1所供整套电动顶驱必须完全满足目前加工量下的操作性能需要;
2.11.2提供设备设施不能现场
装、偏差尺寸大、无法满足直接替换的需要,将扣除质量保证金;
2.11.3保证本次投标电动顶驱,均本厂技术,如出现贴牌、开具虚假质量证明以次充好等情况,列入锦州石化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甲方保留现场监造权利),同
赔偿锦州石化公司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设备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3.3.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5848认证;并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
3.3.3 投标人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为证,应包括审计报告、已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焦化装置不少于三家、且成功应用不少于连续三年的应用业绩(2015年6
1日前采购
装)的业绩证明(提供能证明该业绩的合同原件、业绩付款发票和成功应用业绩证明,合同原件及发票不清晰或提供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5投标人
信誉要求:2016年1
1日至开标之日未发生过:(1)在中国石油
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
内无效异议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或近一年内有累计恶意异议行为的。(2)在履行合同
出现过
全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3)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石油
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投标设备有不合格情况。(4)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5)其他影响合同履行不良履约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23日至 2018年6
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
至12:00
,
14:00
至16:00
(
京
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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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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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2283967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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