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保审批[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产业学院,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保税区科创园三期一层、四层
2.2 建设规模:保税区科创园三期一层、四层约5500平米场地范围内对南工大全重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实施装修改造(含消防改造、增加空调和智能化设备等)。
2.3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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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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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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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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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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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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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82033000218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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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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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税区科创园三期一层、四层约5500平米场地范围内对南工大全重实验室张家港产业基地实施装修改造(含消防改造、增加空调和智能化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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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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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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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嘉都设计营造有限公司;2、其中装饰合同估算价492.2万元;消防合同估算价43万元;暖通合同估算价85.8万元;智能化设备合同估算价17.7万元;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 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2年12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0万元的装饰]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为在本企业完成的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装饰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消防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暖通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智能化专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1)非联合体时,需选派1名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同时选派1名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两专业的,可选派1名建造师,否则各选派1名建造师);(2)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承担的专业范围,分别选派对应专业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6日9时15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06日9时15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12-58320620 。
11. 联系方式(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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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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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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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5楼1509-15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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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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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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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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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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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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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2-5833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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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118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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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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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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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3445105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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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648362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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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芳
电话:1811811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