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子午街道东台新村2024年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子午街道东台新村2024年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提供2023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资料,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1月1日之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需提供投2024年11月1日之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六)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投标人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171520185@qq.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七)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或U盘各2份,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装订:纸质投标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九)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成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安区子午街道南街3号
联系方式:1822054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 35 号方兴大厦 4 楼恒业集团
联系方式:15202437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佳坤
电话:1520243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