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协和中学 的委托,对 广州市协和中学学生直饮水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2015ZFCG026-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协和中学学生直饮水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7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项目为广州市协和中学采购学生直饮水机一批,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配套安装服务。本次采购的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设分包,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4龙头不锈钢饮水机)的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 投标货物(4龙头不锈钢饮水机)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含附件)、有效期内的“3C”或“CQC”认证证书; (5)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②《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投标货物的卫生许可批件、“3C”或“CQC”认证证书复印件;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5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党校大厦7楼7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党校大厦六楼616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党校大厦六楼616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Y2015ZFCG026-A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020-83887005
020-81819293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党校大厦六楼616室
广州市荔湾区西增路18号
邮编:
510500
51000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叶明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何主任
项目负责人电话:
开户行:
工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帐号:
3602871919100000754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