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增城区中新镇路灯养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依据《投标函》。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符合上述规定的,均为有效资质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福路30号
联系方式:020-8286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1801-1820房
联系方式:020-82165699-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辉
电 话:020-8216569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