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
热电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经立项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电股份所属电厂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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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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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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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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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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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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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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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012817SZ01WZ004-120540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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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热电液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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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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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采购约16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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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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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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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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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7. 提供近3年无人身伤亡事故、较大及以上
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
监部门出具证明。
(二)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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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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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热电液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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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除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外还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除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外还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的专业液氨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以及液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生产厂家与授权经销商不得同参与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液氨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家,年供货量1000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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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间
20
05
14日-20
05
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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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孟娜
手机:13681224287
电话:010-57734189
传真:010-5228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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