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双槐树-五里川段历史遗留废弃矿硐矿渣综合整治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领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双槐树-五里川段历史遗留废弃矿硐矿渣综合整治EPC项目
2.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48、LSGZ[2025]242-GC060
2.3建设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双槐树乡、五里川镇。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双槐树-五里川段历史遗留废弃矿硐矿渣开展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完成设计实施方案。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实施方案对五里川河流域双槐树-五里川段矿硐、矿渣进行综合治理,完成2025年度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2.5预算资金:1227万元;其中:一标段:314.25万元;二标段:912.75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一标段矿硐:包括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矿渣:包括勘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
一标段:矿硐综合整治实施周期4个月,其中:勘查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二标段:矿渣综合整治实施周期8个月,其中:勘查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废弃矿硐综合整治;
二标段:废弃矿渣综合整治。
2.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EPC总承包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勘查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勘查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3.2勘查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查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承诺书)。②勘查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勘查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勘查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6.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7一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7日08时40分至2025年10月13日08时40分,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zjy.smx.gov.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帮助中心—资料下载”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大写:陆万元整,小写:6万元;
二标段大写:壹拾捌万元整,小写:18万元。
5.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5.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三公管办[2021]3号文要求: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优秀”、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
一标段保证金缴纳金额为:5.4五元;
二标段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6.2万元;
建筑类施工企业获得“良好”、公路类施工企业获得“A”、水利类施工企业获得“AA”等级且连续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中小微企业;
一标段保证金缴纳金额为:5.7万元;
二标段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7.1万元;
5.4保证金缴纳方式:
(1)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市场主体登录-系统菜单-工程业务-业务管理-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缴纳账号及到账情况;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使用电子保函缴纳,开具方式请在首页-交易智库-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操作手册,办理保函缴纳金额按上述标准执行;
(3)投标人递交 发布单位:河南领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敏
电话:13283807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