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寨里镇强农促产加工厂房配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光泽县寨里镇强农促产加工厂房配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光泽县寨里镇强农促产加工厂房配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采购人:光泽县寨里云耕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5采购项目概况:项目预算审核费用675111元,K=10% 最高控制价607600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光泽县寨里镇强农促产加工厂房配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以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量。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光泽县
2.4质量要求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信誉要求:①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7)其他要求: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②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④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标段)响应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响应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响应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响应。
②响应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询比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③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④响应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响应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具体以官网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⑤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⑥根据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 二、换证时间换证工作于2024年6月10日启动。企业申请换证的,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的,按资质证书上所载的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均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未按规定提交的,评审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
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5年09月04日 至 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比文件或将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标注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76119376@qq.com)。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0日] [ 10:00 ](北京时间),地点为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报名授权书参加询比开标会,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询比开标会,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公告发布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nzhaobiao.cn/上发布。
8 其他: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泽县寨里云耕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光泽县寨里镇寨里街11-1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305996779
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文昌路9-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18250951128
2025年9月3日
发布单位: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25095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