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无人机航化作业):
合同包2(无人机航化作业):
合同包3(无人机航化作业):
合同包4(无人机航化作业):
合同包5(无人机航化作业):
服务类(黑龙江翠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甘南县飞航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黑龙江省拓航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黑龙江文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类(庆安县龙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宋力平、张彩霞、盖玉亭、梁天琪、赵颖(采购人代表)
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金额按照每包8000元计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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