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青区属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环投资【2025】1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528147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5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51.37%,自筹及其他资金48.63%, 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张家窝镇、精武镇
工程概况:(1)津静路污水管道工程:新建津静路污水主干管道(d1400mm 长383m)。(2)新华道雨水管道工程:新建新华道(青致路以西)雨水主干管网(d1000mm 长1115m、d800mm 长138m),利用青宁路、文昌道等现有排水管网,将片区积水经青静路雨水泵站排入南运河。(3)柳口路(营建路)雨水管道工程:新建柳口路(营建路)雨水主干管网( d1350mm长1569m)。(4)建设路雨水泵站改造工程:进行建设路雨水泵站水泵、机电设备更新、双电源引接等。(5)南河雨水泵站改造工程:进行南河雨水泵站水泵、机电设备更新、双电源引接等。(6)雨污混接点改造工程:对辛口大道、津涞公路及芥园西道、阜锦道、中北大道等西青区下辖街镇主干道路雨污混接分流改造。(7)主干管网内窥检测维修加固工程:对主干排水管网进行内窥检测,查明管道情况,对检测缺陷等级为Ⅲ、IV 的管道等进行修复,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管道周围土体进行注浆加固等。(8)城市排水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于地道涵洞设置水位监测计3处,易积水点、泵站、农污站设置水位监控摄像头共42处,以及将现状房间改造为管理中心控制室等。(9)应急电源车购置:购置1000kw应急电源车2辆,加强电力保障。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西青区属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津静路污水管道工程:新建津静路污水主干管道。(2)新华道雨水管道工程:新建新华道(青致路以西)雨水主干管网,利用青宁路、文昌道等现有排水管网,将片区积水经青静路雨水泵站排入南运河。(3)柳口路(营建路)雨水管道工程:新建柳口路(营建路)雨水主干管网。(4)建设路雨水泵站改造工程:进行建设路雨水泵站水泵、机电设备更新、双电源引接等。(5)南河雨水泵站改造工程:进行南河雨水泵站水泵、机电设备更新、双电源引接等。(6)雨污混接点改造工程:对辛口大道、津涞公路及芥园西道、阜锦道、中北大道等西青区下辖街镇主干道路雨污混接分流改造。(7)主干管网内窥检测维修加固工程:对主干排水管网进行内窥检测,查明管道情况,对检测缺陷等级为Ⅲ、IV 的管道等进行修复,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管道周围土体进行注浆加固等。(8)城市排水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于地道涵洞设置水位监测计3处,易积水点、泵站、农污站设置水位监控摄像头共42处,以及将现状房间改造为管理中心控制室等。(9)应急电源车购置:购置1000kw应急电源车2辆,加强电力保障。合同编号:XQQSSZPSSSSG/HT-2025-03。
2.3 计划工期: 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共458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20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2025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31日16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5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希丹
电话:15122120063 / 022-2792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