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 年第十二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5〕16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翔安区,浦宜北路与浦滨路交叉口西南侧 。
2.1.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浦宜北路与浦滨路交叉口西南侧,主要建设60班寄宿制高中1所,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2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3000平方米(不含架空及半地下室面积),地下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大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2600平方米,属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勘察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6米,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工程建设规模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73631.1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7929.51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237.6649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2)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40%计取。 (3)岩土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4) 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 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规定下浮 40%计取。 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岩土工程物探费、岩土工程检测监测费(基坑监测费)最终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结算报审金额不得超市发改批复的概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相关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的财务决算中的金额为准。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含施工降水设计)、基坑监测、工程物探】、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满足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要求的三维建模及日照分析、初步设计(含概算、绿建咨询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各类二次深化设计)、各专业技术方案经济性分析、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后续设计服务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根据运营需求进行设计调整以及施工配合)、建筑信息模型 BIM 设计服务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通风与空调、人防、夜景、室外总体工程(包括红线内的道路及市政综合管网、绿化景观)、围墙大门及传达室、边坡挡土墙、三维建模及日照分析、门窗深化、幕墙深化、钢结构(含详图设计)、膜结构(含详图设计)、三网合一、自然通风及自然采光模拟咨询、标志标识系统(含地坪漆设计)、电梯设计(含电梯五方对讲)、信报箱、抗震支架、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正式用水用电(市政接驳点至红线内配电室的外线路径+配电室内设备及土建深化)、燃气、声学、海绵城市、节能、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及其它附属配套工程设计,且应向开闭所、有线电视及其它附属设施等其他专业工程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配合,厨房深化、智能化专项设计及学校开办等应提供设计配合服务或根据概算批复内容提供专项的设计服务。施工过程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配合、二次装修工程配合、室外总体工程配合。设计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和厦门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编制本项目的概算造价文件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①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及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完成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基础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施工过程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与配合服务);
②岩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降水、基坑、边坡及挡墙支护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工作;
③岩土工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边坡及挡墙监测;
④工程物探:探明用地范围内及周边地下埋藏物及管线(含管径、管材、井底标高);
⑤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文件编制、协调、汇报。 。
2.2.5.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2 至 2025-05-12 ,每天上午 8 时 30分00 秒 至 11时30分 00秒 ,下午 14时 30分 00秒 至 17 时30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版本:最新版本)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发布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