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活性炭项目,项目业主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数量: 原料焦煤入围合格供货商 三名 焦煤指标:水分≤8%,灰分≤15%,挥发分24-28%,粒度≤30mm,粘结指数≥65-70% 原料焦煤数量:一年约12000吨,以招标人实际需量为准 2.2 交货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分批交货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合法的煤炭经营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焦煤销售;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垫付资金能力,每批货物需垫资至少三个月以上; 3.4投标人应具有焦煤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近三年内(2015.3-2018.3)的同类业绩合同,要有详细技术规格才有效; 3.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违法、无违规、无合同违约行为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8日起至2018年3月13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下列资料到大同市矿区同煤国际酒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6)近三年内(2015.3-2018.3)的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7)投标人资格中3.6投标人须提供无违法、无违规、无合同违约行为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8)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1、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4)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可在当地人民检察院、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同市矿区同煤国际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sxbid.com.cn)和同煤集团网站(http://www.dtcoalmin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泉落路南 邮 编:03700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2-7835073 传 真:0352-7835004 电子邮件:dthxt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桥西万国城12号楼2单元2402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刘先生 贾女士 王女士 电 话:0351-8339515 电子邮件:cncccsx02@163.com 监督人: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352-78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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