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18]238号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计划表(编号:20170710001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R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良庆玉洞大道北面。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6883.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54.2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0129.11平方米。计划分为五大区域,其中:教育区7168.33平方米、技能训练区2813.41平方米、签赏展示区5089.76平方米、理论研究区2559.66平方米、益智阅览区2497.9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本文件所有金额均指人民币):本次EPC招标投资约为10854.40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86.34万元,建安工程费为10668.0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10天(日历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90天,工程施工工期:520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批复后阶段: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工程预算,施工及相关采购,直至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水电管网及总平图、地基处理、建筑(含地上工程外立面)、装饰、结构、消防、给排水、电气、空调、建筑智能(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电视、电话系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总平(含铺装、道路、总平水电)、园林景观及绿化、场地内道路及旨在使本项目得以按照预定目的、功能、要求和期限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缺项、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设计图中所规定的地基处理、建筑(含地上工程外立面)、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室外总平、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工程、电梯工程等的施工及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竣工试验、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最终施工范围及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同意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上述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须共同承担责任且成员间须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以电子光盘的形式发放,电子光盘到交易中心现场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3%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含预付款、含启动金),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xzbtb.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26029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9-1号 地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0021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 邓彦华 联 系 人:李宁、谭志华
电 话:0771- 5527535 电 话:0771-2023857
传 真:0771-5527114 传 真:0771-202610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