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A4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2025GX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桦川县交通运输局以桦交办发〔2025〕1号、桦交办发〔2025〕2号、桦交办发〔2025〕3号、桦交办发〔2025〕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桦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广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工程概况:
A4段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东朝阳村-前合乡):挖方6966立方米,填方751立方米,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36.59千平方米,20cm厚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41.412千平方米,利用小桥59.8m/3座,利用涵洞4道,拆除重建涵洞4道箱,其中,钢筋砼箱涵16m/2道,钢筋砼圆管涵22.5m/2道,平面交叉12处。
2.3建设地点:桦川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12月06日,总工期215日历天。此工期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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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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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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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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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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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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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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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桦川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东朝阳村-前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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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00-K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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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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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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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0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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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最低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2024年12月、2025年01月、2025年0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2024年12月、2025年01月、2025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桦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佳木斯市桦川县
电 话:0454-8904787
招 标 人: 桦川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佳木斯市桦川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4-8904088
招标代理:黑龙江广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汇龙玖和琚S3-2栋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1880462284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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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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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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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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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营运资金要求的2023流动资产、2023年流动负债均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如果投标人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后的额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
发布单位:黑龙江广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385712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