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措勤县措勤镇达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在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或2022、2023、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日)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不限制项目规模、等级、投资等。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即可。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1)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