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国电电力大同湖东电厂铁路专用线工程EPC: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投标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揽过一项线路长度不小于5公里的专用铁路或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资格证且注册于投标单位的。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担任过1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
3.5.2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5.3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担任过1项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业绩。
3.5.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配备采购、质量、安全、进度、财务等相关人员,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以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铁路局“黑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