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市交发〔2025〕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阳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辽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县交〔20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阳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资金、区(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本级预算资金49.33%、区(县)预算资金50.67%,招标人为辽阳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辽阳县县级公路(西土线、腾于线、鞍隆线、粉塔线)及八会镇、寒岭镇、河栏镇、甜水满族乡、穆家镇、下达河乡。
(2)建设规模:西土线、腾于线、鞍隆线、粉塔线、鞍大线、鞍梨线、方石线、西石线、西华线、九金线、沈罗线、梨花线、河高线、韩东线、张小线、下生线、太中线。
(3)资金落实情况:已全部落实。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为辽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2.3招标范围
(1)西土线:K2+415-K2+455,长40m恢复路面,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腾于线:K14+651-K15+004段右侧1.5m宽恢复路面,铣刨4cm后,加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3)鞍隆线:K27+120-K29+849段,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118m;拆除重新安装原B级钢护栏20m。(4)粉塔线:K1+841-K17+620段,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134m,新加砌石笼长48m、高1.5m;拆除重新安装原B级钢护栏88m。(5)鞍大线:KO+306-K0+390段,恢复路面,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长84m,宽3.5m。(6)鞍梨线:KO+782-K1+250段,恢复路面,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长468m,宽3.5m;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68m;K1+157处,圆管涵延长2米并做洞口铺砌。(7)方石线:K0+131-K0+581段,恢复路面,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长450m,宽3.5m;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19m。(8)西石线:K0+123-K0+625段,恢复沥青路面长420m,宽3.5m;恢复过水路面32m,宽3.5m;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212m。(9)西华线:KO+000-K0+743段,恢复路面,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长743m,宽3.5m;新建一道2*0.8m圆管涵,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120m。(10)九金线:K1+525-K1+745段,恢复路面,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长220m,宽5m;抬高C级钢护栏196m。(11)沈罗线:K0+524-K1+790段,恢复沥青路面,长566m,宽3.5m;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83m。(12)梨花线:K0+000-K1+557段,恢复沥青路面,长1025m,宽3.5m;抬高C级钢护栏420m。(13)河高线:K12+916-K15+298段,恢复沥青路面,长300m,宽5m;抬高C级钢护栏128m。(14)韩东线:K0+635-K0+716段,恢复片石混凝土挡土墙24m,恢复石笼长16m,宽1.2m。(15)张小线:K0+000-K1+084段,恢复路面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长171m,宽5m、3.5m。(16)下生线:KO+000-K1+679段,恢复路面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长1679m,宽3.5m。(17)太中线:K5+422-K5+474段右侧,新增石笼长52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6月30日(61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个公路工程且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为准,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
3.1.5信誉要求
无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安全员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辽阳市辽阳县
邮 编:111000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0419-7779123
传 真:无
电子邮件:无
网 址:无
招 标 人:辽阳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辽阳市辽阳县
邮 编:111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19-7773022
传 真:无
电子邮件:729028687@qq.com
网 址: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438号二楼
邮 编:111000
联 系 人:刁婷婷
发布单位: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