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采购项目
报名公告
麒麟区人民医院拟采购未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服务,为医院回收处置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品以及AB液桶(暂未开展业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医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以及医用玻璃瓶由物业公司保洁员回收、称重、转运至暂存间分类存放。服务方需自行配备运输车辆、搬运工具以及工作人员到医院指定点回收;
(二)AB液桶回收地点为医院指定暂存点,每次回收必须及时与科室交接登记签字完毕,方可离开。回收时将桶内液体清空,标签、密封圈等统一归拢,保持回收地点干净卫生;
(三)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玻璃瓶以及AB液桶由服务方按照相关规定收集、处置,按照合同约定向医院支付费用。
二、服务需求:
(一)回收物品:服务方的回收范围为麒麟区人民医院产生的位于输液瓶(袋)暂存间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玻璃瓶以及AB液桶,不得混杂回收须经无害化处理的其他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含废弃药品外包装、注射器外包装、矿泉水瓶、洗手液瓶及用过的纸巾等);
(二)回收时间:服务方必须按要求每周一次清运,不得无故停运,若遇特殊情况服务方应在接到医院通知后3小时内无条件配合完成输液瓶(袋)转运工作;
(三)运输与交接:
1.服务方现场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分辨医疗废物与普通废物的专业能力,并做好职业防护工作;
2.服务方必须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搬运工具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回收,整个过程实行密闭运输,闭环管理。回收时的专用车辆及工作人员以照片形式交医院保存并对照,如不相符时,医院有权拒绝交付。如上述两条件有变动时,应及时向医院提出,并提交更新资料交医院备案;
(四)管理要求:
1.服务方必须建立健全、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的交收-运输-生产-销售台账,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回收利用流程。不得将回收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包括玻璃瓶转卖到未经我省审核公布的其他企业,其产品(回收再造后的材料)不得用于原用途、食品包装、药品直接接触包装、儿童玩具及其他不当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领域。货物运输离开医院后如发生遗漏、丢失等问题,由服务方全权负责;
2.服务方必须制订医用可回收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回收过程的全程监管;
3.对本单位从事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含玻璃瓶的回收、称重、转运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是否续签。
四、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相关可回收物的合法资质且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环评批复》等有效证件,并在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经过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免税免缴企业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应当具有较大规模的服务团队,有完善快捷的服务支持能力;
(六)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员及设备,单位及实施人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七)在以往医院招标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被纳入医院采购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医院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商家须将以下两项资料装订送至医院总务科(玛瑙巷办公区),未送达的视为报名无效。
(一)PDF文档(每一页加盖商家鲜章并按此顺序排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及人员项目相关资质证书;
3.上一年度连续三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免税免缴企业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法人主体以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人的)。
六、报名截止时间:本次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3月28日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后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4-3131007 杨老师
发布单位:曲靖市中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012207000 / 0874-31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