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庙岔镇庙岔社区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临泉县庙岔镇庙岔社区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庙岔镇庙岔社区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资〔2024〕189号);
1.4 招标人: 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临泉县庙岔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临泉县庙岔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临泉县庙岔镇庙岔社区乡村振兴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2.2 招标项目编号: LQ2025GC0013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LQ2025GC0013-1-1 ;
2.5 建设地点: 临泉县庙岔镇庙岔社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4339.21平方米。高度为15.65米;地上3层,建筑面积3847.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91.71平方米;框架结构。配套实施围墙、供配电、给排水、环保、消防等基础设施。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 10906934.33元 ;
2.8 计划工期: 290日历天 ;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 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3.8.1 条: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 3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 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年 3 月 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发布单位:临泉县临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