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亚东县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施工单位成员);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
3.4业绩要求: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在2022年3月4日至今(至今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来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在2022年3月4日至今(至今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来具有至少 1 个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5 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2021年~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2022年3月4日至今(至今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重大质量事故;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没有处于禁止投标公示期限内的凭证,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四个网站平台查询数据为准,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