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受九寨沟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委托,拟对九寨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8]18号
二、项目名称:九寨沟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共一包:第一包:医疗设备,最高限价:26.6万元(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
7.2、投标产品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
8、投标人在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本次谈判报名为网上报名,谈判文件自2018年 2月 2日到2018年2月7日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batc.cn)下载,谈判文件按包获取,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下载谈判文件和其他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谈判文件和其他资料,此为获取谈判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登陆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涉及网络问题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4009618998。不收取谈判文件工本费和编制成本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谈判及开标地点: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采购人:九寨沟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837-7726709
地 址:九寨沟县人民医院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九寨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九寨沟县永乐镇人社大楼302办公室
邮 箱:jzgxggzyjyzx@163.com
邮 编:6234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7-7729398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