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项目经理 应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1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信息(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属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联系方式:15949402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号附20号2楼(自编号1868)
联系方式:18847099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秀文
电 话:1884709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