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公安局兴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公安局兴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武发改审批[2024]2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夷山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武夷山市兴田镇(兴田镇中心小学东南侧,紧邻湖山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150452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35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77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山市公安局兴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8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一幢(内设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警用训练场地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 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 程;(3)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5045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87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3 16:00:00至2024-10-28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文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规定,本项目(标段)免收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1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夷山市公安局
地址:武夷山市公安局,邮编:354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09525668,传真:/
联系人:王所长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332号武夷灯饰3幢201室,邮编:354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101376,传真:/
联系人: 小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