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十一小与中央大道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以及相关服务递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十一小与中央大道交通信号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ZWYZB-ZC-2017041
3、采购单位:中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孙占成 联系方式:0955-5033949
4、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伟民 联系方式:0951-6138322 15008637072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概况
本次采购活动是为中宁县十一小及中央大道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100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3 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4投标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30,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投标人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质疑时间为:截止2018年1月15日17:30分前 (节假日除外),过期质疑无效。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1)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CA锁办理问题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9、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10、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 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和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下午14︰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下午14︰30分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温馨提示: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