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建设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服务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保(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宁安市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建设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服务。
2.2 项目地点:宁安市。
2.3项目规模:高标准农田面积约32.9万亩,最终项目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建设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
2.6招标控制价: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金额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养老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自行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查询内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9.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宁安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爱红
联 系 电话:0453-7699155
招 标 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隋先生
联系电话:0453-5631078
招标代理机构:中保(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菅草街、通乡街、松木街、松兰街2栋1-2层12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404017866
邮箱:zbhlj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发布单位:中保(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404017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