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已由集水发(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集贤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集贤县永安乡。 2.3建设内容:集贤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2.8招标控制价:41.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应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是法定代表人。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 10 月25日 00时至 2024年 10 月30日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 年 11 月15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均为2024 年 11 月15日 09 时 00 分。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集贤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69-2611211 招 标 人: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469-26112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765507616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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