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湖县东湖宾馆改造项目 已由 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建政服备 [2024]6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湖东湖宾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建湖县东湖宾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建湖双湖公园内。
2.1.2建设规模:建湖县东湖宾馆建筑面积9967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0层。本次提升改造为整体全面提升,包括室内改造,面积9967平方米 ;外立面幕墙及门窗改造,面积3800平方米;部分地面景观改造,面积4140平方米;屋顶花园改造,面积580平方米。内装设计涵盖:室内装饰设计、一二次机电设计(给排水,强电,暖通)、智能化设计、照明灯光设计、标牌标识设计、厨房设计、FF&E(物料手册,活动家具,艺术品,艺术花灯,洁具五金等)等各设计专业。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7500万元。
2.1.4合同暂定总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工程整体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25日。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建湖县有关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包括消防及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建湖县东湖宾馆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的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2.3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湖县东湖宾馆改造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参照五星级标准设计。
2.4施工包含但不限于(1)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和智能化工程、强电部分配电房以下部分和配电房内的设备、软装、信息化设计、外立面工程、门窗改造工程、室外工程、地面景观改造工程、屋顶花园改造工程、标识系统、照明灯光设计、厨房设计等所有建筑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5材料及设备(硬装和软装涉及的所有材料,含电梯、暖通、空调、灯具、电视、窗帘及厨房设备、洗衣房及污衣槽设备、FF&E(物料手册,活动家具,艺术品,艺术花灯,洁具五金等)各设计专业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总承包负责采购及施工。
2.6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7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注:本项目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不再进行二次设计或第三方优化设计),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形成的竣工图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上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造价后的业绩为准)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1年10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15 日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sggzy.com/open/#/login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6)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湖东湖宾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双湖公园东湖内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邮编:224700 邮编:224000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人:杨女士、王先生
电话:0515- 80611591 电话:13770081960、1893228996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59305822@qq.com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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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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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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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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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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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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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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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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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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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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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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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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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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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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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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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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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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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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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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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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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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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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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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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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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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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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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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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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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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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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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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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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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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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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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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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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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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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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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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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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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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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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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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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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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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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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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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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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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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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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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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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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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2 分
工程业绩: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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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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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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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6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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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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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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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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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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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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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770081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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