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龙庭国际一期项目EPC(项目代码:2301-410425-04-05-425278)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郏县众诚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龙庭国际一期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庭国际一期项目EPC
2.2项目编号:RZH2024-10-32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投资预算:本项目暂估工程费用约2亿元。
2.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郏县
2.6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郏县凤翔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叉口东北部,占地面积39529平方米(含59.29亩),规划容积率不高于2.2,总建筑面积约117713.88平方米,住宅10-18层。配套建设幼儿园、公共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地下停车场、道路、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
2.9招标范围: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9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达到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 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注:1)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 10月 15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