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1.4 招标人: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EPCO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02247/JG2024-09-205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WGZ02247/JG2024-09-2053
2.5 建设地点:涡阳县曹市镇辉山村。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0平方米,总投资金额2314.78万元,主要包括游客接待中心、荷花塘治理、拂晓报时光记忆馆、乡村大课堂、乡村运营中心、电商中心、文化传承编制、忠烈祠提升、红色广场、英雄传奇文化漫游大环线、X026沿线人居环境升级、全村人居环境基础整治工程、大王庄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配套工程,本次建设内容不包含红色辉山文创产业园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约2315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EPCO模式,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工作,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后的全过程设计、工程施工、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2)项目运营。服务内容:①运营期5年,运营方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安排专业团队进驻参与该项目的规划筹建配合、方案规划建议、技术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②运营期内(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每年向发包人缴纳运营费,具体按招标人实际结算投入经营性项目投资额的3%。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和④资质,或同时具有③和④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
④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然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4)运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含不合格、不受欢迎的经营主体。有效期内)或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小于等于4家;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运营单位须具备3.1运营单位资格要求,设计单位须具备3.1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3.1施工资质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6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4日10时3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9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8.2.1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曹市镇政府(019县道东)
邮 编:233600
联 系 人:宿主任
电 话:0558-7398034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于四全、刘畅
电 话:0551-62220297、13965040189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涡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向阳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
电 话:0558-7210177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2.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369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27524022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发布单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四全
电话:18339220192 / 0551-6222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