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宛城区2024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融资,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豫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宛城区2024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
2.2 项目编号:A4113021302001507
2.3 工程地点: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茶庵乡、高庙镇。
2.4 建设规模:包含金华镇、茶庵乡、高庙镇三个乡镇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其他工程等。
2.5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1年。项目公司运营期限14年(具体合作期限以实际建设期调整为依据)。
2.6 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工程总承包方和运营方,形成“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进模式。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宛城区2024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EPC+O)
第二标段:宛城区茶庵乡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第三标段:宛城区高庙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第四标段:宛城区金华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建设等,依法确定本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和运营单位,确定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验收、移交、质量缺陷修复及运营等全面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二、三、四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二、三、四标段:合格。
2.10 计划工期/服务期:
第一标段工期:365日历天,
第二、三、四标段服务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勘察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运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2)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相关专业(测绘、水利、农林)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拟派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3.1.4.财务状况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
(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2)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1.6.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2第二、三、四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2.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2.7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 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用承诺函代替)。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08: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8:00 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wancheng.gov.cn)
4.6 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wan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4.7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 9: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6该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豫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
联系人:王康
联系电话:15225605598
代理机构:睿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芝麻街公园里D区10栋203
联系人:宋晓艺
联系电话:18503804464
监督部门: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农北路248号
联系人:尚武真
联系方式:15737759899
发布单位:睿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晓艺
电话:185038044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