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弱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本工程已按照规定进行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弱电设备采购安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街
2.3招标范围: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运输、装卸、调试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3382001001
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弱电设备采购安装
弱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运输、装卸、调试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60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6
2.5供货及安装周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60日历天)供货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
3.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企业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1nzb.com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3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分项工程,本次招标为招标分包单位。抚顺市公安局综合监管场所及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中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本次分项工程的招标人。
7.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A座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4-57500415
招标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金银湖路11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822613282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人:柏女士
电 话:024-57556588
发布单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柏女士
电话:18385712276 / 024-5755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