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 以扬审备案【2024】21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中金州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扬中市城区及周边乡镇;
(2)建设规模:改造扬中市老旧供水管网合计133.46 km,及智慧水务建设。
(3)合同估算价:4196万元。
(4)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9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令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1)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人负责相关部门送审、对接和修改);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实施的风险。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
(1)改造扬中市老旧供水管网合计133.46 km。
(2)对1500只室内表进行出户改造, 另将现状1500只户内机械水表更换为远传智能化水表。
(3)完成城东、城南、城西(含联合)、新坝、丰裕、兴隆、三跃、八桥、油坊、西来桥等 DMA 分区计量建设,划分三级分区并实施封闭计量,将相关信息集成至 DMA 管理系统中,同时开展检漏工作,并购置100套噪音监测设备、1台电子听漏仪、1台相关仪、1台高精度RTK定位设备、1台全站仪和1辆检漏工程车。
(4)对二水厂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对水厂SCADA系统的整合升级、水厂自动加药,同时对供水泵房1台400千瓦泵组升级改造;对信息中心长廊进行亮化改造。
(5)增压泵站信息化改造。针对现状3座增压泵站(永胜、联合、兴隆泵站)现状,拟在联合泵站增设浊度监测仪,永胜和兴隆泵站增设余氯和浊度监测仪,同时对永胜和兴隆泵站加药系统进行自动投药改造。
(6)建设厂站网智能调度系统,内容包括水厂出厂压力调控,压力分区体系的构建,以及远传采集设备的设置、施工安装以及软件开发。
(7)建设一体化供水综合管理平台,并将整合后的水厂SCADA系统、现状营收系统、GIS系统、DMA分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厂站网智能调度系统集成至一体化供水综合管理平台中。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设计与施工资质,或由满足上述条件的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须亲自参与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质;
4、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与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应取得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仅限两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④联合体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
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4)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最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024年7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8、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申请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名单或限制市场准入人员名单;
(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3年6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2024年3月1日以来(近3个月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8月26日8:30至2024年8月30日18: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
第一阶段:先进行资格审查,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同时进入第二阶段);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果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终止本次招标程序,重新招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商务技术部分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评审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不因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第二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因无效投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再递补。
评分细则: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0-2 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 分)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0-2 分)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0-1 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技术方案因地制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0-2分)
2.总体设计方案、节点设计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0-5分)
3.各主要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和智慧水务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0-4分)
3.对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分析全面,相应的解决方案合理可行。(0-3分)
4.环境影响分析全面,考虑了各种环境影响后果并采用了合理的设计措施。(0-1分)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的设计深度,文字说明齐全,图纸内容完整。(0-3分)
2.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0-1分)
5. 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合理可行。(0-1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2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3分)
1.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4196万元;其中设计费:142万元;施工费(含采购费):4054万元。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5%(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2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 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 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0-1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2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书面形式)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0-2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除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否则不得分。
(1)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给水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造价专业人员 1 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备注:
(1)以上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所需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否则不得分。
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个月(2024 年7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相应人员中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5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自2020年5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工程投资不低于3000万(含)的市政给排水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系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设计文件不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等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计得分,将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当出现并列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定标候选人。
(4)所有资料需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十、 定标程序
1、评标:评标委员会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候选人为7家(总投标人数不足 7 家时按实际投标家数)
2、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 3 日。公示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3、定标: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并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4、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1)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概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
(3)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会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以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
5、定标因素
(1)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定标委员会综合比较各定标候选人初步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完整性、合理性,择优选择初步设计文件,设计进度合理。
(2)工期提前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工期,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承诺工期提前时间多的优于工期提前时间少的;如果中标人在具体实施时达不到投标人承诺的工期提前时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约定,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3)确保工期提前的技术组织措施:定标委员会择优选择投标人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提前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且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技术组织措施。
(4)定标候选人与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已有履约记录企业优于没有履约记录的企业,履约评价好的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的企业。
(5)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定标因素,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6)本次开标无需提供定标方案;符合要求的定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因素编制定标方案,在定标阶段现场提交。
十一、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中金州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兴华村3组
联系人: 严锋 电话:139215607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施爱梅 电话:13805297881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368360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395611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8361183/88368300
13.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发布单位: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爱梅
电话:13805297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