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已由《市水务局关于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津水规计〔2024〕4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蓟运河是海河流域北三河系的主要河流之一,承担着下泄北三河系洪水的重要任务。现状蓟运河宁河区险工段(左堤南埋珠段、清泥村段,右堤六村段、四五村段、二三村段)约8公里,存在现状村基代堤、高度不足、堤顶路况较差和穿堤建筑物老化失修等问题,多年汛期搭设子埝抢险。为保障沿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计划工期为729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分别为:
(1)标段名称: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施工1标段,合同编号:JYHXGDZLGC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蓟运河宁河区险工段(左堤南埋珠段、清泥村段)堤防加高加固,治理后长度1.579公里,硬化堤顶路面1.579公里,拆除重建穿堤建筑物1座,以及沿线上堤道路恢复建设。
(2)标段名称:蓟运河险工段治理工程施工2标段,合同编号:JYHXGDZLGCSG/HT-2024-0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蓟运河宁河区险工段(右堤六村段、四五村段、二三村段)堤防加高加固,治理后长度6.223公里,硬化堤顶路面6.223公里,拆除重建穿堤建筑物3座、提升改造2座、拆除4座,以及沿线上堤道路恢复建设。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2标段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8月~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8月21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银行帐号:77010078801400004180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yuanfangzixun_1@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赵应凤
电 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电子信箱:yuanfangzixun_1@126.com
联 系 人:居东红
电 话:022-23662999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4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应凤
电话:022-5879200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81
发布单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居东红
电话:13955866037 / 022-2366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