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觉县阿旺乡那玉村产业项目(阿旺温泉开发项目三期)
比选公告
本项目贡觉县阿旺乡那玉村产业项目(阿旺温泉开发项目三期),比选人为贡觉县文化和旅游局,比选代理机构为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天津援藏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GJBX-XZQA-20240801;
1.2 项目名称:贡觉县阿旺乡那玉村产业项目(阿旺温泉开发项目三期);
1.3项目比选内容: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木屋民宿514.8平方米以及设备购置、室外箱变等。
1.4标包划分及份额:不划分标包,中选份额100%;
1.5服务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6服务期限:2 个月;
1.7资金从天津援藏资金中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3年内(2021年至今)无重大涉诉或仲裁。
3、提供近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最近期月份的财务报表)。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取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记录。
7、区内外企业均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4年 08月14日至 2024年 08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至昌都市卡若区明珠苑7栋11-1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月 02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本次比选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比选应答,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贡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号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比选应答、唱价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贡觉县文化和旅游局
比选代理机构 :西藏泉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明珠苑7栋11-1
报名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989952916
2024年8月14号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