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相关部门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勃利县鸿昇粮食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勃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G229 国道旁(工业园区内)。
2.3建设规模: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本项目承担了勃利县国有粮食
储备任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46194 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 55247 平方米,其中: 粮食仓 7 座,共计建筑面积 37634 平方米;浅圆仓 15 座,共计建筑面积 15330 平方米;工作塔 1 座,建筑面积 1763 平方米;汽车卸粮站 1 座,建筑面积 52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仓容量可达 31.1 万吨。围墙地面及配套附属工程。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监理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环境、风险、现场、组织协调及验收等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设计: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规划设计及施工全过程与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
(3)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4)造价咨询:投资估算的审核、经济评价的审核、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鉴定、合同管理咨询、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等;
(5)其他内容:前期工作咨询、环境影响咨询、劳动安全卫生评审、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竣工图编制、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水土保持、防雷检测、培训、节能评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
(上述专项咨询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后,需根据经济能力、技术能力多方面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咨询单位进行专业分包)。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3102.90万元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工程监理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造价咨询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工程造价咨询;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及建设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4)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5)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
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必须为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近3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设计人员:本次招标不对设计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人员应满足本项目设计的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负责设计工作单位或负责监理工作单位担任;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除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位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前3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投标保证金
11.1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1.2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当日,交易平台自动清退非中标单位的保证金。
2.中标单位负责交易平台内上传合同,招标人在线确认当日,交易平台自动清退中标单位的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保证金自动清退。如遇特殊情况保证金需暂缓清退的,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按异常情况暂缓清退处理。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视频。
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464-2943953。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勃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64-8538137
地址:勃利县东河沿路57号
招标人:勃利县鸿昇粮食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南岳山城B5-501-502号商服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64-851122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城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风街新东方家园A区3号楼11号商服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15846417699
电子邮箱:15846417699@163.com
发布单位:黑龙江城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15846417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