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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据2024年市管道路桥梁维修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咨询预算方案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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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市管道路桥梁维修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咨询,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为根据2023年度道路桥梁定期检测报告,对2024年市管道路桥梁维修项目进行补充检测、项目建议书编制、专家评审论证等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招标范围及委托内容
委托内容: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咨询服务,根据2023年度道路桥梁定期检测报告,对2024年市管道路桥梁维修项目进行补充检测、项目建议书编制、专家评审论证等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工作。
2.4服务期限:中标后,接到招标人下达任务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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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一项市政道路桥梁专业工程项目设计或前期咨询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信誉要求:
①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格式自拟),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②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出具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③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出具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④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出具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⑤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⑦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则需出具近三年无经营异常的说明,并对此说明负法律责任(格式自拟),出具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1名,需出具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五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完成过一项市政道路桥梁专业工程项目设计或前期咨询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3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① 项目组成员:3名,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4 财务要求: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3.5 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道路桥梁专业工程项目设计或前期咨询业绩。
3.3.6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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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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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至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 401)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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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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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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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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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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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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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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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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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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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 401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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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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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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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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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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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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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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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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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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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4306249
|
电话:
|
022-87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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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2-24306249
|
传真:
|
022-87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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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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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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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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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daguoxin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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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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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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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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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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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迎水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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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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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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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11887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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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性负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黄方略,电话:24306249,传真:24306249。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63081917,传真:63081917。受理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发布单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晴
电话:13955866037 / 022-872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