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
2.2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101号福州四中校内。
2.3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7463.40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体艺馆及田径场,总建筑面积22211.1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110.6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100.53平方米)。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4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设计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管理”):
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范围内的综合协调管理,主要包含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各项工作和各专业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
(2)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3)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6)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的招标代理服务,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及评标、协助招标人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全过程资料等。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603.216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监理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
(2)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5)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6)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5)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其他要求:(1)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0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 过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发布单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