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大街至中央商务区立体步行连廊工程(东海大街天桥)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4]C0000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与滨海街交叉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东海大街至中央商务区立体步行连廊工程(东海大街天桥),位于东海大街与滨海街交叉口,新建1座人行与非机动车过街天桥,建设面积约4543平方米,主桥采用十六跨连续钢箱梁结构,主桥总长407.5m。项目总投资为4554.883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东海大街至中央商务区立体步行连廊工程(东海大街天桥)施工招标,总造价为4554.8832万元。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43㎡,主桥采用十六跨连续钢箱梁结构,主桥总长407.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电力工程、通信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监控现状处理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4554.8832万元,总建筑面积4543㎡,主桥总长407.5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4554.8832万元,总建筑面积4543㎡,主桥总长407.5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54883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7月1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2〕65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且购买凭证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通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同时将购买电子保函服务费的凭证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2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28028803,传真:/
联 系 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楼4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1013083967@qq.com
电 话:18960991325,传真:/
联 系 人:宋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 A 栋 6、7 层
联系电话:0595-22178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栋 4 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发布单位: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960991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