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 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24〕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泉县泉河堤坝南侧、人民路北侧、泉德环保西侧。
2.2 建设规模: 临泉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扩建临泉县污水处理,扩建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天,扩建后总规模达到10.0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设内容: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反应沉淀一体化组合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泥池及调理池、配电间及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综合用房(化验室、中控室、办公室、餐厅)、进/出水在线监测间、门卫、除臭设施等构筑物及配套附属设施土建和设备安装。2、更新改造城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总投资估算16960.95万元。招标阶段暂以工程费用14096.09万元为计费基数,勘察设计费用预算183.24917万元。
2.3 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设计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不超过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环评、安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节能评估报告、消防审查、社会稳评、交通影响评价(含专家评审费)、工程勘察与测绘(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勤服务及补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专家评审费)、安全防护设施、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图审费用)、消防审查、二次深化设计、必要的专项设计、配合编制设备技术文件、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审查、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内容。
2.5其他: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设计类资质具备以下之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④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勘察类资质具备以下之一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1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1。
1、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王晓静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东街道人民东路39号
邮 编:236400
联 系 人:李岩岩
电 话:15399663663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文博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姜尚大道与兴泉大道交叉口临晟集团二楼
邮 编:2364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85540524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发布单位:阜阳中临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697669123 / 1585540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