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集镇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石庙镇光明大道综合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集镇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石庙镇光明大道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栾川县集镇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石庙镇光明大道综合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2202-410324-04-01-343195
(2)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162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4-35
招标编号:栾建招投2024-6-14号(22)
(3)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扣板、雨棚、石材、防盗窗、新刷外墙真石漆,安装立面腰线、窗套、落水管等。
(4)预算控制金额:5448600元(其中包含工程预备费5万元);
(5)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石庙镇。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工期:6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10)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石庙镇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379-66650003
代理机构: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汇处时尚ONE公寓1-85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9-80899068
监管部门:栾川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16977
发布单位: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993425657 / 0379-8089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