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邢东新区李道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检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城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1一标段:3、4、5、6号楼及周边车库至7号楼8号楼以北后浇带处92056.85平方米。3#住宅楼16316.04平方米,4#住宅楼19406.2平方米,5#住宅楼14348.4平方米,6#住宅楼23038.86平方米,车库18947.35平方米。二标段:7、8、11、12号楼及周边车库至13、14号楼以北11号楼以西后浇带处83518.62平方米。7#住宅楼20672.79平方米,8#住宅楼15757.54平方米,11#住宅楼14640.54平方米,12#住宅楼17412.82平方米,车库15034.93平方米。三标段:9,10,13,14,15号楼及周边车库及附属公建85363.43平方米。9#住宅楼14348.4平方米,10#住宅楼7302.84平方米,13#住宅楼11991.74平方米,14#住宅楼11991.74平方米,15#住宅楼11991.74平方米,附属建筑18719.00平方米,车库9017.97平方米2.1.2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程试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主体结构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1.2资质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同时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建筑门窗检测项目、建筑节能检测项目检测),同时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1.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3.1.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1.1.5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储洋(招标人),0319-3880188;常青(代理机构)0319-2677677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30 00:00:00至2024-05-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