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经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3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国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国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东台市养老服务中心1#、8#、10#楼及地下车库装饰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台市养老服务中心1#、8#、10#楼及地下车库装饰设计
2.2工程地点:教育南路至惠民西路至东亭南路之间
2.3工程规模:东台市养老服务中心1#、8#、10#楼及地下车库装饰设计分别为1#养老服务中心、8#社会福利院、10#康养中心(残联)及地下车库的室内装修设计,装修总面积约41943.78平方米。其中1#养老服务中心为地上4层,地下1层,地上面积约11022.97平方米;8#社会福利院为地上11层,地上面积约9028.66平方米;10#康养中心(残联)为地上11层,地下一层,地上面积约13755.15平方米;地下装修面积约8137平方米(1#、8#、10#地下部分及地下车库)。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按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保证最终设计成果(方案及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修改)并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施工图设计(送审稿)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复后10日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成果。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一 个标段。
2.6.2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东台市养老服务中心1#、8#、10#楼及地下车库装饰设计的方案设计、方案汇报、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1)包括区域内装饰装修、二次机电及消防、厨房后场设计;(2)做好与各专项设计单位衔接工作,做好各专业、各配套项目图纸融合,负责统一审核工作;(3)负责全面摸查勘测,充分掌握项目现场实地信息,确保设计成果如实反映项目施工现场真实情况,保证设计成果准确;(4)负责沟通审图中心,在要求的时限、修改次数范围内,高效通过审图中心审查;(5)负责与消防、市政管理等建设所需的主管部门沟通,确保施工图及时通过审查审批;(6)施工入场后设计人员应现场交底,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按时参加现场例会,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做到24小时内解决。做好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与指导工作等。
上述内容中需要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如消防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 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专项(业)设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2业绩:/。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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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系统弹出的举报联系方式页面,请点“×”关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时00分。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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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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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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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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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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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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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从设计方案、投标报价、资信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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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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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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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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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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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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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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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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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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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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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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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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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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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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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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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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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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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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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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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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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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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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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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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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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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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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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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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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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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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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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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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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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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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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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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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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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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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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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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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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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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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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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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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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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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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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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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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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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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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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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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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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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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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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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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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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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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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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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部分:78分
投标报价:10分
资信业绩部分: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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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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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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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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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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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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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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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设计大纲(方案)
评分标准
(7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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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评审(78分)
(1)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法(8分)
充分考虑建筑环境条件,有很好的文化创新理念,手法运用合理且符合设计任务书中提出的设计定位要求。
(2)空间功能规划的合理性(8分)
对项目空间环境、现状认识充分深刻,对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了解详细、完整。功能规划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求,定位精准,能够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的规划各功能空间的分布。
(3)装修效果的表达(40分)
根据方案制作能充分反应设计意图的主要空间效果图,要求符合设计主题,新颖清晰有创意,色彩温馨舒适,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装饰风格与效果简洁明快。表现空间包括且不限于设计任务书中所列区域。
(4)关于设计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说明(3分)
(5)关于防火、环保节能、生态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说明(3分)
(6)人性化的功能设置及符合本养老服务中心的专业家具、设施设计(5分)
(7)方案可操作性(3分)
方案设计符合养老服务中心要求,须考虑实施过程中客观条件是否允许,是否便于操作。
(8)经济指标、概算分析及限额设计(3分)
概算分析内容全面,经济指标科学,合理,在满足设计规范及使用功能、招标人要求的同时,合理节约造价。
(9)根据方案设计完善相关施工图并满足相应消防规范标准要求。(5分)
注: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内容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美观性、合理性、全面性、平面、竖向、工艺流程科学性等多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设计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评委认为确需低于该项评审要点满分70%的,需注明打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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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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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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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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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满分10分。
②、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相除),比A值低的,每低1%扣0.2分,并从10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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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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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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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团队组成人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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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 分,本项最高得 0.5 分;
(2)电气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 0.5 分;
(3)给排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0.5分,本项最高得 0.5 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0.5 分;
(5)室内专业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 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以上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
2、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4、上述项目组成员中人员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者由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或文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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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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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发文日期为准,如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与发文日期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获得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装饰设计奖项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装饰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建筑装饰设计奖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奖项按照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本项以提供的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计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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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公共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且建筑面积达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项目业绩。有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本招标文件计分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具体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5.2)
(2)同一业绩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只计取一次得分,均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业绩的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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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公共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且建筑面积达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项目业绩。有一项业绩得 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本招标文件计分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及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具体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5.2)
(2)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同一业绩在“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只计取一次得分,均不重复计分,优先计算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业绩的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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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其他
发布单位:江苏恒业工程管咨询有限公司